中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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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永續的概念自1980年提出後,已成為各國發展的重要政策指標,國際間也有越來越多的公約與跨國合作是直接針對環境永續的理念來努力。這意味著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不再僅是科技問題,而必須從政策與發展面來著手。全球各國的法學院也正視此一趨勢,紛紛於法學院內設置專門的環境法研究中心,針對各國國內、區域性以及全球性的環境政策與法律進行研究。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於國際趨勢與對臺灣的關心,在2009年的世界環境日(6月5日)正式成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中心成立茶會的參與者包括臺灣法律界及環保界的重要人士。聯合國大會於1972年決議將6月5日訂為世界環境日後,許多環保團體會在這天採取各種行動,促進環境議題的討論。而我們這群關心環境議題的法律人,則選擇以設立研究中心的積極行動,表達我們的關懷。2009年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同時也是變動與創新的一年,我們在這一年的6月底從徐州路校區遷回校總區。在遷回校總區前舉行中心成立茶會,對於我們而言,更有著承先啟後的意義,我們也希望在遷回校總區後,能與其他系所有更多的合作與交流。